当前位置: 首页 > 规章制度 > 宜川中学教师请假制度

宜川中学教师请假制度

2008年11月18日 16:40:31 来源:陕西省宜川中学 访问量:271

为了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,进一步规范请假手续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程序:
1、教师因事因病必须到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(含初高三学生毕业后,不上课的任课教师)。凡没有请假擅自离校的教师,一律按旷工对待,并按教学失误处理。
2、因事因病请假在三天以上的(因病请假必须持相关证明),应先到教务处请假,再到学校办公室签署意见,报教育局批复后到教务处登记备案。
3、请假批准后,教师应持请假条到年级组、备课组等相关部门,安排好本职工作后,方可离开学校。
4、因特殊原因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,应事先向相关部门打招呼,回校后要及时补办请假手续。
5、请假期满回校后,应及时交接工作,并到教务处办理销假手续,凡未销假的教师视为请假,直至销假为止。
二、考核:
1、学期全勤加0.5分,学年全勤加1分。请假每天扣发1/20结构工资,事假在学年量化分中扣0.4分,病假扣0.2分。
2、婚假、丧假、产假在法定的时间内不扣分,非人力不可抗拒的特殊原因请假的,经校行政会研究后可不扣分或酌情扣分。
三、要求:
1、凡请假的教师,年级组要安排好替课教师,并上报教务处。
3、年级组要对教师的出勤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,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教务处。
3、教务处不定时进行抽查,并把抽查结果与年级主任的考核挂钩。

编辑:潘超
评论区
发表评论

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,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
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
郑重声明: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,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,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。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,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;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,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【通知—删除】义务。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,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,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。陕西省宜川中学 特此声明。